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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的武汉方案
来源: | 作者:13618665191 | 发布时间: 2107天前 | 3876 次浏览 | 分享到:

陈浩杰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编制实施相关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项目,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

武漢市政协主席胡曙光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长江流域出现生态功能呈退化趋势,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由于缺乏长效保护治理机制,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尚未形成整体合力。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政协主席胡曙光认为,国务院已出台《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对长江流域实施“硬约束”的时机与条件基本成熟。今年全国两会上,胡曙光还作为第一提案人,联合多位政协委员联名,共同提出《关于支持设立国家级武汉长江新区的建议》。

“长江干流流经湖北1061公里,通过建设长江新区,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将更好发挥武汉的生力军作用。设立国家级武汉长江新区,对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构建中部区域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探索新型城市化发展路径具有重要意义。”胡曙光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说。

2017年初,武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启动规划建设长江新城,以超前理念、世界眼光,打造代表城市发展最高成就的展示区、全球未来城市的样板区。”

遵循新发展理念,对标雄安新区,长江新城规划建设启动一年来,高端起步、大胆创新,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受到广泛关注。以武汉长江新城为中心,建设武汉长江新区,成为武汉发展的新方略。

打造发展新引擎


《财经国家周刊》:2018年是武汉长江新城的建设启动之年,目前武汉长江新城建设已经做好了哪些准备?

长江干流流经湖北1061公里通过建设长江新区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肾更好发挥武汉的生力军作用。



胡曙光:规划建设武汉长江新城,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武汉落地实践的具体要求,是把中国梦细化为武汉发展蓝图的具体体现,承载着大武汉的伟大城市梦想,是百年大计、武汉大业。在谋划武汉长江新城过程中,武汉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对标雄安新区,坚持规划引领,坚持改革创新,努力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武汉方案。

目前,武汉长江新城选址已经完成,位于武汉东北部的长江之滨,包括江岸、黄陂、新洲三个区的部分区域,拟将分三期建设,近期起步区位于谌家矶—武湖区块,约50平方公里,中期发展区100平方公里,远程控制区500平方公里。建成后,武汉将形成“四镇”新格局,不亚于再造一个新武汉。

我们希望通过对武汉长江新城的建设,按照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要求,力争打造国家级新区。目前国务院已经批复了19个国家级新区,由于种种原因,湖北目前还是空白。我们正在按照国家级新区的申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也做好了充分准备,目前这项工作推进得比较顺利。

《财经国家周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定调。建设长江新城,包括武汉在内的长江经济带如何做好长江的保护工作?

胡曙光:在武汉长江新城的建设中,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总书记的指示精神,突出做好对长江的保护工作。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8.8%,多年平均水资源量9958亿立方米,约占全国35%,承载约占全国32%的人口和约34%的经济总量,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河,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我们认为,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是对长江文明的延续,长江文明的核心是什么?就是自然文明、生态文明,这是千百年来我们祖先给我们留下来的宝贵财富。我们这些年经济发展上去了,但是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得还不够。因此,按照总书记的要求,我们今后应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力度。在长江新城的规划和建设当中,我们始终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第一位,明确牺牲环境搞发展是绝不允许的。

就整个长江经济带而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必须要有“硬约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势在必行。国务院已出台《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要在长江、黄河等重要河流探索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去年武汉已率先在市域内探索开展上下游水质断面考核,实施生态补偿。我们认为,对长江流域实施“硬约束”的时机与条件基本成熟。

我们还提出了整个长江流域生态建设和补偿的联动机制。长江上下游共涉及到11个省区市,我们希望用同样的目标、同样的标准建立起联动,对于那些生态保护做得好的地方给予生态补偿,以此形成一个正向导向。

在流域“生态共同体”共建共享的理念下,我们建议加快建立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流域水质考核奖惩、重大工程项目环评共商、环境污染应急联防等机制,域内上下游省(市)共同签订具有约束力的生态补偿协议。同时,建立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创新补偿形式,在实行资金补偿基础上,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对口协作、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多途径补偿,科学合理地用好国家投入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专项奖励资金。

武汉的创新优势


《财经国家周刊》:在申报武汉长江新区的工作上,武汉有哪些优势?

胡曙光:武汉的优势第一是自然禀赋,作为交通枢纽,武汉有着发达的交通路网体系;第二是教育和科技资源,武汉有80多所高校,在校大学生120万左右,科研院所的数量在全国也位居前列;第三,武汉拥有一批高新产业,技术创新的优势也比较强。可以说,武汉具备产业、科教、创新等方面综合优势,这些资源聚集起来,更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

《财经国家周刊》:创新是武汉的标签之一,在创新方面,武汉有哪些成功经验?

胡曙光:创新是武汉的一个特色,在创新发展上武汉确实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创新贯穿于我们工作的方方面面,以武汉长江新城为例,从它一开始的选址论证到形成规划,再到它后来的管理模式和运营机制等,方方面面都体现着创新。

武汉长江新城涉及到三个区,按照过去的工作经验,要想开展好工作是不容易的,因为各个地方会有各自利益的牵绊。长江新城以创新驱动引领发展,着力在发展理念、工作思路、方式方法上进行全新探索和创新。

统领长江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中共武汉市委长江新城工作委员会和武汉长江新城管理委员会,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合署办公,下设综合局、发展局两个局,承担日常具体工作。其余不再新设任何组成机构,真正体现了“小政府少机构”。

长江新城还创立了“经社分开、统分结合”的运行机制和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区域股份合作制”。“经社分开”,主要是指经济事务管理由武汉长江新城管委会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社会事务管理由武汉长江新城属地党委政府承担。“统分结合”,主要是指经济事务管理,由武汉长江新城管委会统筹协调,由市直职能分管部门分头承担完成。

“区域股份合作制”,是指武汉长江新城起步区规划范围内各城区按股份分享权益,承担责任,形成区域“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股份合作制度。具体做法是:各区以可供开发的土地总量价值、存量税收、重大基础设施投入、打包平衡地块及土地整理收入等投资入股,按照合理系数确定股份,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最大程度保证新城的开发建设投入。通过这种股份合作,有效解决了区域各方利益分配问题,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

“组合拳”优化营商环境


《财经国家周刊》:去年以来,武汉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上措施不断,提出了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取得了哪些成效?

胡曙光:优化营商环境是武汉市去年下大气抓的一项工作。营商环境是什么?就是我们的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法治环境,就是必须依法办事,政府的承诺一定要言之有信。我们优化营商环境,首要一条就是必须要法治环境维护好。

武汉去年在招商引资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这是近年来少见的。武汉市在优化服务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对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发现的22项地方典型经验做法提出表扬。其中,因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为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创造了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武汉也在受表扬之列。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在原有经验的基础上把工作做得更细,着手制定更合理更科学的营商环境量化评价标准,以此更精准的提升服务水平。同时,还将不断优化政府的服务水平,对企业落地后的项目提供跟踪服务,使我们的营商环境越来越好。

《财经国家周刊》:武汉去年发布了“人才新政”,不遗余力吸引人才,在新一轮人才争夺战中表现突出,武汉是怎么做的?

胡曙光:人才是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去年的工作中,武汉紧紧围绕抓住人才这个关键,出台了很多政策,也收到了很好的成效。比如,武汉提出了五年内留住武汉地区100万名大学生的目标。过去我们每年留住的武汉大学生在10万人左右,但是去年由于我们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大了对武汉人才政策的宣传,大学毕业生也对武汉的发展有了更大信心,所以去年一年仅仅是武汉高校毕业的大学生就有30万人留在了武汉。同时,外地毕业生来武汉,包括毕业以后在外地工作了再返回武汉的也非常多。

另一方面,我们在国际人才的招聘上也下了大力气,派出专门机构到世界各地举办了多场招聘会,包括到世界上著名的大学去推介武汉,吸引他们到武汉来工作。国外很多知名大学、研究机构的华人,也包括一些外籍人士在我们的感召下来到了武汉,有的还带着自己的团队、研究成果,这也大大增强了我们做好人才战略的信心。

《财经国家周刊》:发展民营经济也是武汉的主抓手,武汉提出打造新民营经济发展的集聚地,这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胡曙光:民营经济发展不足,一直是武汉的短板。数据显示,2016武汉民营经济增加值仅占GDP的42.5%,不仅远低于杭州、深圳等城市水平,也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

武汉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但走的是发展新民营经济之路。去年1月,武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首次提出要发展新民营经济。经调查研究,形成了发展新民营经济的基本共识、总体思路、政策举措。新民营经济,是以“四新”为特征的新经济,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新民营经济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推力,武汉市提出以发展新经济为主攻方向,以创富惠民为根本目的,奋力把武汉打造成新民营经济发展的集聚地。

武汉专门制定了《关于突破性发展新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试行)》,从产业、科技、人才、投融资等政策方面,支持新民營经济发展,力争抓住“新经济最容易催生新生代企业家”的机遇,造就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其中,在产业政策上,支持建设新民营经济园区和创新街区,探索产业用地管理;改革奖励激励方式,坚持“亩产论英雄”,以税收贡献、创新投入、品质提升等为主要依据,奖励住房、落户、医疗、教育等指标分配权。

此外,围绕创新驱动,武汉还将引导支持民营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向产业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力争到2021年,全市实现“4个70%”,即70%研发机构建在民营企业、70%研发人员在民营企业、70%科研投入来源于民营企业、70%专利产生于民营企业。


 财经国家周刊 2018年4期